第227章 过年

别管李卫东头上的帽子什么颜色,1976年的新年还是如期来了。

这段日子发生了不少的事情。

谭明在一天早上悄悄的被人接走了。

那一天来了一辆部队的小汽车,很普通的军用吉普车。

武装部队大院里经常有吉普车进出,所以也没人太在意。

这事儿就李卫东和宋边疆几个人知道。

等有人注意到好几天没见着谭明的时候,谭明都走了好多天了。

“不是,这小子就这么走了,也没打个招呼啊?”

大妞来给她送衣裳。

“这谁知道呢?”

“你说他在这儿时候小山还烦他,觉得他总上家里吃饭跟他抢肉吃。

这不来了吧,小山还惦记着,总念叨谭明能不能吃上红烧肉。”

芳芳心里有点数。

红烧肉肯定是不能缺的。

谭明这老小子,家里估计有点背景,来这地方,不是过渡就是镀金的回去时候估计得升职加薪。

扯远了。

她琢磨着,这个时期挺特殊,谭明那个岁数也不大,估计就是出来避祸的。

说不好,谭明这个姓名都是假的。

那六七十年代的小说里,不都是这么写的吗?

高门大户,呸。

那些部队上将的儿子孙子啥的,小天龙人,遇上家族祸端的,出来避避风头,等没事儿了,自然有人接回去。

她估计,“谭明”就是个小天龙人。

“你看看这个衣裳,咋样?”

大妞最近晚上不咋闲着,除了准备过年的东西,就是跑缝纫机做衣裳。

她的缝纫机跑的可熟练了。

而且她这会儿可会做衣裳了。

“这是你仿的军装啊?不是,这是啥?青年装还是军装?中山装?”

芳芳之前买了块布料,带一点呢子,差不多藏蓝色。布料不算大,但是做一身衣裳倒是够。

芳芳之前偷偷的问了赵翰林的尺寸,就让大妞给他做了一身。

至于赵爱国,她正在学着织毛衣。

是的,芳芳白天背书的时候,就打毛衣。